车位被占的,其赔偿根据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已购车位属于业主,任何人在没有得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占有或者占用。在业主及物业协调下占用者仍占用的,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