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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在餐饮店干了几个月不想干了跑路了要陪损失吗

劳动纠纷
2023-06-08 09:57:4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想做了,可以通知餐饮店老板或经理人事在走,赔偿到不至于
  • 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离职,单位应支付你工资
  • 您好,不用进行赔偿,店家需要支付你工资
  • 您好,最好如餐饮店协商说明。
  • 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
  • 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 餐饮店雇佣未满十八岁的后果如下:
    1、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
    雇佣童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雇佣童工的,发现者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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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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