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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提前一个月说不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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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 18:18: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一定,单位没有违法情况下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就不用提前30天,比如单位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不提供劳动安全保护条件,不支付加班费,单位的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拖欠工资,和劳动者签订的欺诈合同,合同与事实发生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不缴社保,合同到期。如果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提出离职一般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用人单位,但如果是处于试用期的就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也允许当事人申请延展有关期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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