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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工地上受伤,脚趾骨折。现在要出院了,也没有买保险。单位就拖着。请问有没有补偿呀?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06 20:38:3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是工作时间导致的,是可以申请工伤的。
  • 可以收集固定证据,依法申请工伤认定。
  • 可以在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赔偿的
  • 1、劳动争议发生后,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务必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2、投诉,12333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3、对于已经仲裁完成的劳动纠纷,如果单位拒不履行,受害人可以要求强制执行
  • 在工地干活摔伤骨折的赔偿如下:
    1、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职工遭遇工伤,有下列赔偿项目:
    1、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2、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交通、食宿费用;
    4、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您好,工伤需要做相应的鉴定就能确定是工伤几级
  • 你好,需要详细沟通下具体情况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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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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