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农场营业执照是否需要年检?

公司企业
2023-06-06 11:18: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需要年报,现在已经没有营业执照年检的说法,统称为网上年报。根据法律依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规定,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r\n更多关于营业执照需要年报吗,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bc45321615829021.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 【法律分析】:个体营业执照现在不需要每年都要年审了,需要网上提交年报。网上年检申报时间: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将取代年检;企业只需要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由企业自己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第二条 放松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一)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问题,另行研究决定。在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未修改前,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已经实行申报(认缴)出资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鼓励、引导、支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实施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积极研究探索新型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
    (二)改革年度检验验照制度。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提醒其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企业在三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
    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
    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三)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既方便市场主体准入,又有效保障经济社会秩序的原则,可以自行或者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
    (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提供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保障。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公示、网上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3月1日通知:从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年检。新发布的法律依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年度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提交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股东(发起人)的出资和资产状况。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的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工商机关将未在规定期限内公布年度报告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录状态;3年以上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00:00/01:47


    70%
















    快捷键说明
    空格: 播放 / 暂停
    Esc: 退出全屏
    ↑: 音量提高10%
    ↓: 音量降低10%
    →: 单次快进5秒
    ←: 单次快退5秒



    按住此处可拖拽

    不再出现
    可在播放器设置中重新打开小窗播放



    快捷键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营业执照年检材料有哪些
营业执照年检 660
营业执照年检材料有哪些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怎么进行?
营业执照年检 11403
营业执照年检网上申报怎么进行?
营业执照年检需要领取报告书
营业执照年检 37857
营业执照年检需要领取报告书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50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8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30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1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98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92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