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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年未帮我交社保,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纠纷
2023-06-07 15:29:16
共有2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留个号码。
  •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的,如果不补缴的话,你再提出劳动仲裁时,可以尝试提出经济补偿。
  • 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其补缴社保及经济补偿金。
  • 可以公司没买,社保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就有经济补偿金
  • 你好,公司没缴纳社保是可以要求补缴赔偿的
  • 你好,有纠纷可以维权起诉,请问是什么情况
  • 你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先被迫离职再申请仲裁
  • 可以邀请赔偿的,申请劳动仲裁h
  • 可以的,可以主张三个月工资赔偿
  • 你好!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留个电话详谈
  •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补偿金。 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好:可以的,还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 你好请问你是说进公司一共三年但公司从未给你讲过社保是吗
  •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 你好,未买社保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偿的
  • 未缴纳社保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您好,可以要补交社保,给予经济补偿金
  • 你好你的法律问题处理好了吗
  • 您好,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 您好,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 可以要求补缴,具体详聊
  • 你好,你这种情况可以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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