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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过户房子给子女,需要子女都签字吗

房产纠纷
2023-06-12 15:17:28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过户需要双方签字。
    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你好,本来是不需要的,有的房产部门想不担责任要求都签字。
  • 您好,过户肯定是需要都签字的
  •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需要子女签字。子女对属于父亲的那一部分和母亲一样享有继承权。处分共有财产,须经其他共有人一致同意。因为你父母的房产没有经过分割,属于共同共有,所以需一致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后面指的是按份共有人,共同共有是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的。
  • 房产过户给子女需要父母双方签字,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共有权人同意就行,其他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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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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