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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园区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 合同交房日期是2005.12.31, 但是2005.12.20收到开发商通知, 要延期到2006.4.30. 按合同规定延期60天业主可以选择退房并且是开发商违约. 眼看60天快到, 我去咨询开发商有关退房的手续时, 却被告知要先偿还银行贷款, 然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这对业主来说是个不可逾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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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8 10:12: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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