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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男朋友花了三十万,后面我宫外孕动了手术,分手还需要还钱给他吗

婚姻家庭
2023-06-05 16:38:08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金额比较大,一般说来会通常会酌情返还一部分,最终是否需要返还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分析。
  • 如果有涉及到借款的部分是需要还的,其他正常恋爱期间的花费不用还。
  • 你好,三十万不是借款性质的,就不需要还。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协助处理
  • 你好对方不起诉你的话可以不还的
  • 你说的情况,可以不必主动还的
  • 你好 三十万是赠与吗还是借款
  • 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正确回复
  • 你好,你是咨询还钱的案子啊
  • 谈恋爱期间男方给女方钱财在分手是否需要返还的确定方式:如果依法认定是赠与,则在赠与成立后是不用返还的,不返还不违法。但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等附条件赠与,则应该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男女恋爱期间花费的钱财,只要是男方自愿,女方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双方可以自行协议解决。如果有金钱或者财物属于彩礼性质给予女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分手后,女方需要全额退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恋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的。但是,对于因同居产生的财产纠纷以及抚养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生育了孩子,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对方所花费的钱里面购买了车产或者房产的,需要按照共有财产处理,若只是单纯的给你花钱,则不需要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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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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