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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他让把谈恋爱期间费用还给他,需要还吗

婚姻家庭
2022-12-12 21:21: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向女方赠送的贵重礼物,应属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不能缔结婚姻关系的话,赠与方可以要求返还。
    恋爱期间为表示爱意赠送的礼物,为情侣间的一般赠与行为,分手时,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
  • 谈恋爱期间自愿给的钱原则上是不用还的,但若为明确表明借给女方的,或该赠与价值巨大,认定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且赠与方主张返还的,则是需要返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你好,这些费用是用在何处呢?
  • 你好,不需要还,除了大金额的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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