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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生娃死亡算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23-06-03 17:00:1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需要分析病历才能确定,切记不要去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请尽快封存和复印病历!本律师专做医疗案件,国内接案,胜诉后再付律师费。如需代理起诉可将患者所有病历做成一个PDF发给我,免费分析医院责任及诉讼风险。
  • 双方有具体争议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 你好 可能是属于医疗事故
  • 你好!这个是哪个医院发生的
  • 医疗事故致死不能算工伤。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致死并非因为工作原因,所以不是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要看医疗鉴定的结果。产妇之前有基础病,不适宜怀孕生产的,产妇和婴儿死亡,医院没有责任。如果是医院过错导致孩子死亡,可以要求医院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1.医疗事故属于民事侵权纠纷,会产生民事赔偿责任。 2.如果情节严重,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你好,,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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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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