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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张因工外出开会,会议行将结束之际,会议主办单位安排参会人员到当地有名景点游玩,在此过程中,小张从山坡上摔下受伤,是认定为工伤还是非工伤?还是说是安排单位的侵权事故?请求律师给个回答,孩子困惑

劳动纠纷
2023-06-05 15:46: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
  • 你好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 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受伤认定工伤的标准是:如果该活动属于强制性的,那么能认定工伤,因为这属于单位行为,应当由单位负责,但是如果是凭个人意愿去不去的,那么很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按您的表述,要看这个参观是包括在行程之内,还是自发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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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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