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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未满十四周岁女性发生关系过后,女方家长不追究构成犯罪吗?

婚姻家庭
2023-06-01 13:40: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 双方在恋爱或者谈朋友期间发生性关系的话,只要男方不是强迫威胁的,未采取暴力,那么一般是不能按照犯罪来处理的。
    但是毕竟有这样的感情,如果男方不负责任的话,也是不道德的,建议还是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如果双方自愿的,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该少女的年龄和是否自愿来决定: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少女发生性关系,只要该少女完全自愿,则不构成强奸,也不触犯法律,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构成强奸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构成犯罪,目前警方联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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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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