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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在药店上啦三天班 今天第四天去上班老板说我不适合这份工作 那我还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06-02 20:20:2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有工资的,应当按照实际工作天数为你支付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 是有的,可以直接和用人单位联系

  • 你好可以问下药店老板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好的,应当直接向老板要
    如果老板不给
    你可以向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请监督
    只要你认认真真地上班
    你肯定会拿到那几天的工资的
  • 有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你好,只要工作了,就应当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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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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