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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我朋友把别人砍伤了,我没动手,只是开车带动手的人离开,有刑事责任吗?

损害赔偿
2023-06-01 09:07: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事先有没有共谋和共同的意思表示?
  • 你好,目前对方伤情怎么样?是否有报警?
  • 双方打架斗殴,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来说,第一方的过错责任更大。当然,如果对方先侮辱诽谤,情节恶劣,责任另当别论。双方的具体责任需要人民法院综合确定。如果一方无故殴打另一方,被殴打的一方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由警察依法调查
  • 要看所造成的伤害,如果不是打架斗殴,失手造成的伤害且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不是出于故意而导致他人轻伤的,不属于犯罪行为,而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侦查,被害人一方也无法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也无法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行为人过失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刑法》第235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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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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