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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辞职报告写的是哪一天不做了不让走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02 10:20:0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提前30天通知,完成正常交接就可以走,不用得到公司同意
  • 您好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 您好,是否有提前30日向公司领导提出辞职?
  • 辞职不让走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2、提离职后领导不批的,可以直接出具辞职通知。劳动者辞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直接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满后,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然后再规定期限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预告解除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通过不支付工资的方式不让走,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你好,你已经到了离职的时间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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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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