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工地工作,不小心从3米高的地方摔了下来,还砸到了同事,导致同事小腿骨折。我有责任吗?

劳动纠纷
2023-05-31 09:24: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若在工地劳动时骨折,则侵害行为人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的标准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对其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劳动者若在工地工作的过程中骨折的,应当由工伤保险的标准进行赔偿;无法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在工地受伤如果不构成工伤的,可以按人身伤害侵权处理。如果构成工伤的,按工伤事故处理。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工地受伤怎么报案
刑事辩护 1160
工地高空坠物将我砸伤责任划分是怎么样的
人身损害赔偿 285
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赔偿标准 2396
工地摔伤骨折怎么赔偿
借钱不还起诉对方没钱要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
申请执行多久就开始执行
债务追讨 15
申请执行怎么样收费
债务追讨 15
抵押物有没有时效的
抵押担保 15
抵押物都有哪些优先权
抵押担保 15
债务纠纷怎么样处理好
债务追讨 1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