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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受了工伤 公司拒接赔偿 声成没有买保险

劳动纠纷
2023-05-31 12:34: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由雇主或者企业按照雇佣关系或者工伤关系进行赔偿
  • 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也可以投诉举报
  •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如果公司拒绝向员工支付工伤赔偿金,则员工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赔偿标准支付工伤赔偿金。
    如果工伤赔偿金中由社保局支付的部分已经转入公司,而公司未及时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以下两种途径解决:
    向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种途径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等程序,投诉后就会有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与公司联系,要求公司进行支付相关的赔偿金。这种途径相对于仲裁而言比较简单快捷,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赔偿相关的案件属于一裁终局案件,一旦裁决书作出后公司方作为被申请人不能在去法院起诉,劳动者可以直接拿着胜诉裁决去申请强制执行,由执行局对公司账户进行强制划扣。
  • 法律分析:建筑工地,公司没有给买工伤保险,是违法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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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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