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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不予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纠纷
2023-05-30 11:57: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是工伤、或工伤达不到伤残登记的情况下,公司不用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您好!可以详细说明具体内容吗?
  • 如果劳动者符合领取条件,而公司不给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索要。如果劳动者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则不能要求公司支付给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公司不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现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违法行为,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不支付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 法律分析:公司不依法支付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现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违法行为,属于劳动争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经仲裁裁决不支付的,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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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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