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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过敏了,去药店在店员的推荐下买了药,回来用了之后第二天更加严重了

损害赔偿
2023-05-29 16:21:0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边建议你去医院皮肤科看看
  • 你好,可以先和药店进行协商。
  • 你好保存好证据可以提起诉讼
  • 你好是遇到经济纠纷了吗
  • 你好,可以请求律师协助
  • 你好!你可以要求赔偿的
  • 你好你的问题稍后回复你
  • 关于过敏现象只要有了医院医生的证明到专柜就可以折价退货(按已使用的比例折价),如果是货品本身质量的问题您还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是皮肤不适应产生的过敏则按前者要求退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 首先要确认是个人原因导致过敏,还是药品质量问题导致过敏,留好剩余药品到食药监局投诉。
    法律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条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负责统一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转交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无同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5日内转交负责投诉举报管理工作的部门。
  • 这个问题要看具体情况来分别对待: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药品价格问题请向物价局,如是在药店里购买的其他类物品可向工商局投诉,如是医保卡问题可向劳保局投诉,如是坐堂行医问题可向卫生局投诉。另外,如不知道具体投诉到那个部门,建议将问题直接投诉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法律依据:《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七条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直接收到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受理、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等;
    (二)对上级转办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进行转办、移送、跟踪、督促、审核、上报等;
    (三)对下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四)收集、汇总、分析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按要求定期向上一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机构报告;
    (五)承担本行政区域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培训工作。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12331”电话、网络、信件、走访等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一体化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互联互通。
  • 可以去医院进行检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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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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