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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交一个月房租,有一个月押金在,直接走人会怎样

房产纠纷
2023-05-29 08:32: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和房东这样协商的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法律分析:法律中对押金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实践中是押一付三,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以防止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造成房屋的损害,而承租人跑了,找不到人赔偿。如果承租人按照合约规定使用房屋的,出租人应该在房屋租赁结束时退还押金。如果租赁期限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视为不定期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押金是在租房的人存在违约的情况下才可以扣除的,扣除的金额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跟水电费是两回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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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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