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跟我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没有一式两份给我一份。然后我干了一个半月觉得不是很合适,提出了离职公司那边拿劳动合同里说的招录回家培训费说是三个月内说要赔偿¥3000半年内赔偿¥2000.1年以后离职不赔偿在用人期间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且在发工资的时候没有正常打卡,而是走的一个平台打卡给我的工资卡里我查了一下我的个人所得税上面没有这家公司给我工资,打卡的记录。

劳动纠纷
2023-05-29 16:53: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实际付费培训过,不支付培训费
  • 你好,工资给你发了吗?具体说说详细情况吧
  • 上了两天班,不干了也有工资。对于试用期,劳动者工作了的,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照常发放工资的。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干了十几天不给结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的证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还可以双倍的赔偿。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要给与劳动者补偿的规定,劳动者可争取。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