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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1年元月起请病假没有上班。2021二月起单位再没有发工资,我于当年6月提交了辞职申请,八月份单位批准,请问2到8月我有要工资的权利吗?谢谢

劳动纠纷
2023-05-26 19:26:0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请病假期间不发工资是不可以的。单位可以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具体数额可按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不发是不可以的。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一、带薪病假工资怎么算
    1、带薪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1)职工生病六个月之内的。连续工龄不满意二年的,按自己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意四年的按自己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意六年的按自己工资的80%计发;
    (2)假如职工生病超出六个月之上的。续工龄不满意一年的按自己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意三年的按自己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上面的按自己工资的60%计发。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带薪年假未休完怎么办
    带薪年假未休完的出来方式如下:
    1、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其中含正常工资收入;
    3、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4、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 1、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请病假期间不发工资是不可以的。单位可以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来发。具体数额可按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规章制度来确定,不发是不可以的。
    2、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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