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你好!
男女之间的恋爱纠纷,并不属于法律范畴。所以你的这个问题严格说并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如何待人处事的问题。
法律虽然不进行强制干涉,但不意味着这些问题不存在,也不意味着可以等闲视之。
既然曾经恋爱过,应尽量好和好散。路人尚且应当友爱互助,何况爱人?
女方提出这样的要求,应该是因为因你而受到了一定的身体上乃至精神上的伤害。当然,伤害本来源于自己的心理问题,而且也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和弥补的。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健全的人格和处事观,以金钱来平衡自己,这是不懂得自己真正的价值是什么,从人格来讲,这是很可怜的人。
对她的要求,你如果不理睬,没有什么规定来强制你。但你与她的斤斤计较,也恰恰把自己放在与她一样的档次上,甚至还不如她。因为她是个女人,而你是一个男人。
所以,如何处理由你自己抉择,同时这也是考验你处事观与处事能力的时候。至于你认为她的要求太高了,这就需要看你们的实际情况而定了。可以心平气和的好好沟通沟通,这是解决心理矛盾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