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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后上诉到法院又败诉还能再上诉到中院吗?

劳动纠纷
2023-05-24 15:58:5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被裁定败诉后,可以进行上诉,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应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对仲裁裁决的异议,并对异议作出书面答复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次,提起上诉的时间一般为十五日内,逾期则视为放弃上诉权利。最后,上诉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及上诉状等材料,进行二审审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委员会必须对异议作出书面答复。异议被认为成立的,应当重新裁决或者重新调解;异议被认为不成立的,裁决应当维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上诉状应当具有的内容:(一)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或者住所;(二)第一审判决的名称、当事人的姓名,以及上诉人对第一审判决不服的理由;(三)上诉人的请求;(四)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五)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律师提交的委托代理证明文件;(六)上诉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你好,可以的。劳动仲裁之后可以起诉,若之后败诉也是可以上诉的。
  • 你好,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在判决书载明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 败诉后可以上诉到中院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如果不服仲裁裁决结果而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的申请人是不能提起反诉的。如果劳动仲裁的申请人,不服仲裁裁决结果而向法院起诉的,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是可以提起反诉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人民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诉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第二百五十二条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二)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三)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求无法实现的;(四)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 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是不能提起上诉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但会不会改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你好,如果在上诉期内,是可以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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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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