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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没有维修基金,也超出保修期,但是有物业公司。发生外墙墙皮脱落应该谁维修?

房产纠纷
2023-05-23 18:54:5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投诉举报物业公司,也可以去住建局投诉举报
  • 物业负责维修,费用由整栋楼的居民来承担。

  • (—)现在的商品房都有一定的质保期,一般来说在五年之内。如果工程的质量发生了问题,小区的外墙出现了脱落,那么就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如果发生了伤人的事故,也应该由开发商来赔偿。
    (二)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小区的业主都按时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也缴纳了维修基金,这时候就可以向物业公司反映,由物业公司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一个小区如果有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么就可以使用维修基金。
    (三)如果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也没有交维修基金,是一些老旧小区,这时候就应该由整栋楼的居民来承担。如果需要赔偿,赔偿金也应该由所有的住户来平分。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 小区墙皮脱落谁负责,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在保修期内,如果确定是质量问题造成的,受害者可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开发商可向承建商追偿;
    2、如果维修不及时造成新的损害,则由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责任;
    3、如果超过保修期,发生的外墙脱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建筑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建筑物归单位所有,则由单位承担责任。
    物业小区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哪些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设施、避雷设施;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 物业有责任进行管理与维护。如期发生伤人事件,则须承担责任。内墙墙皮脱落属于房屋质量问题,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物业可以协助联络但不负有维修义务。外墙墙皮脱落亦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由物业公司代表业主要求开发商维修,物业公司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可以督促。物业公司没有维修责任,业主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您好,在没有维修基金,也超出保修期的情况下,需要整栋楼的业主自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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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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