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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人在上班期间由于材料未到,工人在施工现场附近坐在地面上休息等待材料,站起来时不知道什么原因摔倒,导致脑部损伤,是否可以算是工伤?

劳动纠纷
2023-05-23 18:05:04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是顾庭豪律师。处理过多起法律纠纷。因为不了解你的具体情况,无法做出判断。所以你这边可以直接回复我,或者对我发起专问,这样我可以及时看到你的问题并回复。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的,可以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再确认等级,按等级赔偿。如果你有什么疑虑或是还有其它事实未在问题当中描述的,可以与我本人联系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是算工伤的
  • 属于工伤,建议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主张相关待遇。
  • 你好,这个有些风险,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而遭受的伤害,才能认定工伤。
  • 这种情况下的话是可以算工伤的,
  • 工作时间摔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您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 法律分析:工地工人摔伤一般属于工伤,属于和工人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但是工人自残的情况除外。现实中会出现包工头带着一部分工人承包某一项工程,出事后依然是分包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否则将追究分包单位违法分包的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 如果施工工人的受伤符合下列情形,能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在工地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以在经过治疗,伤情稳定或者出院后,发现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时,进行伤残鉴定。工伤赔偿首先由劳动者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局开具工伤认定书后再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进行工伤待遇赔偿,最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那你现在主张什么呢
  • 工伤认定走了没有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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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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