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从07年3月5号开始到6月28号结束,在石家庄市**工贸有限公司做外贸工作,这个公司每月26号发放上月的工资,这是我工作一个月之后才知道的,面试时并没有和我说明.我辞职的时候就和经理谈是不是能把6月份的工资给我结清,他不同意.通过在职期间对他们的了解,我很不相信他们的为人,以前走的人没有把工资领全的.由于我们之间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为了能在下月要工资的时候有保障,我无奈中就带走了客户的联系资料(客户都是我自己开发的),我的条件是互相交接清楚,没有必要再拖下去,他不接受.我带走资料后保存了一个月,到了7月26号去领工资,他一我没有交接资料为借口不给我.直到现在他还在推脱,我请他选择解决方式,是私下协商还是通过法律,他也没有回话.请问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带走资料合理吗?请律师帮帮我! 我们之间没有保密协议,我带走资料应该不算是违约.另外我们不仅没有合同,也没有工作牌和签到表,至于考勤卡都在老板那,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可以作假?在考勤卡上除掉我的名字.请律师帮我分析解答疑问!

劳动纠纷
2007-08-21 09:54:4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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