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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把房子过户给我,需要她的子女同意吗

房产纠纷
2023-05-22 10:39:5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子产权证是你外婆的名字,那他就可以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你。
  • 若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父母双方需要共同签字同意,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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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房屋的所有权人有处理自己的房子。但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需要双方都同意。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或者将房子赠与给孩子。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若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父母双方需要共同签字同意,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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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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