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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网恋一年多的女朋友在没有和我说分手的情况下和别人在一起,而且还有亲密行为,我给她花了43000元,她答应我,会还钱的,我有聊天记录,每个月答应还我500,他已经还了五百,但是过了一个月,我问他要钱,他说没有,然后他现任加我,说等下个月20号还钱,我等了一个多月,我找他,他说没有钱,最后还说不想还钱了,任我报警,也不怕

债权债务
2023-05-22 09:39:4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一共多少钱,有什么证据,你说一下
  • 你好,搜集相关证据,及时起诉。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 在男女双方谈恋爱交往期间,女方花男方的钱进行消费,这方面的支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视同无偿赠与行为,无需返还。如果是女方收受了男方的大额现金、贵重物品,在有凭证的前提下,女方属于不当得利的,法院会支持男方要求返还的主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 毕竟曾经有过一段感情,建议还是协商解决,实在协商不了的话,再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协商过程中也可以取得部分录音、证人等方面的证据,以强化自己一方的证据和证明力,保证将来形成诉讼的话,可以更容易胜诉。
  • 如果能认定为借款的可以起诉要回,如果是赠与,一般不可以主张返还。具体来说,恋爱期间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如1314、520等金额),特别是在特殊的日期,一般是会被认定为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这部分的转账是不能够要回的。如果情侣之间有大额的金钱往来或者贵重财物的处置的,建议保存可证实真实意思表达的证据。比如,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感情结束时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不还钱可以搜集证据起诉对返还
  • : 比如你们进入什么关系,什么原因出现你女朋友被人挖墙角
  • 可以起诉进行要这个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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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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