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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干了三天收银员,不干了,但不给工资有什么相关规定吗

劳动纠纷
2023-05-16 17:02:3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克扣工资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权
  • 法律分析:不论工作几天,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了,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监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1.不论工作几天,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了,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是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没有用的话申请劳动仲裁。如果都没有用的话,建议收集证据到人民法院起诉饭店。只要员工工作了就有应得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则是违法的,员工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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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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