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一事情.5年前,我的父母为了供我哥哥留学,向某人借了4000元钱,当时是按一年30%的利息算得.由于种种原因尤其我的父亲去世,欠了不少的债,拖了5年,债主跟我的母亲说:\"只要一年的本金和也就是5200元\"由于我家本身没有钱,好不容易借到2000元先还给债主,剩余的3200元,我们只能今年七月份才能还,可是她说:\"2月24日去韩国,必须马上给,并且告上法庭\",由于我的母亲生病不能去法庭,法院来了人,并且看了家里的情况,说:\"让我的母亲在3日年还清3200元,而且还说是\"让债主承担诉讼费\"\"之后我的母亲好不容易借了3200元并且还了.可是债主说:\"还差320元的诉讼费,并且要求在24日之前还清\",写下了拿走3200元条,原签条没给.后来我的母亲给法院说了家里的困难,法院里的哪个人说:\"让我们承担200元\"可是我的母亲实在是连10元钱也借不到啊.并且哪个债主今天(22日)还打了电话说;\"让我们快还了320元,不然等他们从国外回来,那时候要让我们赔偿2001年借的4000元的所有本金和(时间2001到他们从国外回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