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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劳动纠纷
2023-05-15 10:30:1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即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久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这也就意味着交通事故可能属于工伤,只要是在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且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一、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1、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需视情况而定:
    (1)在上班路上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工伤;
    (2)如果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那么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不一定是工伤,但大部分都是工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身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 一、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视情况而定: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久可以申请认定工伤。这也就意味着交通事故可能属于工伤,只要是在上下班时间发生交通事故,且不属于本人主要责任;
    (2)如果不是属于上下班工作时间范围内印字机受伤则不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认定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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