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多谢你能百忙中抽出时间去解答我的问题,2003年11月我与婆婆、妈妈联名购买一间住房,钱是我妈妈和我出的,是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但婆婆于2004去世,妈妈于2005年都去世了。现时房屋的业主就只剩下我,现时我公公还有他的二子一女在,我的爸爸离弃我与妈妈十几年,一直都在外国,也没有回来探望过我与妈妈,更没有联系过我们,没有抚养过我,也从没有钱给我妈妈。直到我妈妈病危,我通知爸爸才回来见我妈妈一面,回来后,我爸爸声称他在外国有位太太生了一子一女,(但从来没有正式与我妈妈离婚),我们都生气极了。(我妈妈在医院时,当住公证员前,我爸爸和妈妈做了一份协议,财产分割内容是:新买的房屋与我爸爸无关)但当我爸爸知道我们间新屋市值高价后,在我妈妈去世后,我爸爸就提出要求分我妈妈的遗产,我认为他没有任何的资格去拿我妈妈的一分钱。还有我妈妈的兄弟姐妹都有权分我的房屋吗?她的姐姐要我把房屋的钱分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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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从您所述的事件来看,牵涉的人和事相对复杂,因此在处理此事项时,建议您请位律师代为处理.您在海外定居也是可以在国内请律师代理有关事务的.至于您所提到的继承的问题,具体的份额要看你家亲戚成员的具体情况,一般而言是按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的顺序来分的,每一顺序的继承人按人数等额均分,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处理。建议您带相关资料来我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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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