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使用一定年限后,要按规定办理报废,进行报废处理,报废后不能上路行驶,即使在机动车遗失后,也要按相应的程序办理遗失车辆的报废。
车辆遗失报废需提供哪些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委托
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书面委托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刑侦部门提供的机动车失窃或失窃发还情况证明。四、办理机动车失窃的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五、办理机动车失窃发还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一套车辆识别代号和发动机号钢印拓印膜。2、法律依据:《失窃机动车注销证明》或《失窃机动车注销更新证明》。
车辆报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
汽车车辆登记证书是可以去补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车主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当场办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
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
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车辆保费证明怎么办理?
先报案,办理车辆灭失证明,然后携带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是委托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书面委托书原件,车辆登记证以及行驶证,然后去车辆注册地的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