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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因血压高突发脑溢血老板能赔吗

劳动纠纷
2023-04-17 10:35:0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治愈的,该职工仅仅是正常上班,公司没有安排加班等情况的,因为脑溢血一般属于员工自身疾病,不属于事故伤害,职工出院后报职工医疗保险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职工医疗保险,该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2、职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分两种情况:
    (1)送医院抢救48小时内死亡的,按工伤处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人力资源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2)送医院抢救48小时后死亡的,这种情况正常情况下不能认定工伤,如果公司有过错,可以要求公司损害赔偿。劳动者年龄已经超过60岁,是否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很关键。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员工上班期间突发脑溢血公司应按工伤待遇赔偿。职工有下列三项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工作中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抢救过来,就算是工伤,公司要按工伤死亡待遇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地上突发脑溢血,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得到工伤赔偿;若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疾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你好,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否则的老板不会赔的,如果企业为员工购买了重大疾病险,保险公司会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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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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