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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4年4月加入这家公司,工作表现十分良好,做市场部经理,2005年兼任1年HR经理.工作成绩很好.2005年12月1日,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合资成功,高层和股东发生变化.新管理层因担心我与国外高层的熟悉,以及我的业务能力强,想尽一切办法逼我离开公司,手段很阴损.先不让我做HR,然后以没有市场费用为由,不让我做市场,让我做销售,2月16日以前谈过几次,2月16日和我谈话,说因为我工资比别人高,(实际不是,而且我们低于其他公司).所以对我的考核为1个月.此前他们说不减低我工资,而我们的产品通常半年到1年才可能有签单.新来的销售基本上是头3个月不计考核,从第4个月考试计考核.看我强硬的态度,他们同意下周一开始新岗位,3个月以后考核.我说要考虑一下.并告知他们,如果你们要想开掉我,可以,你们赔我3个月工资,办好手续,我就走.他们没有表态,但我想他们会考虑.

其它综合
2006-02-20 11:09:1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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