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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发生口角!我媳妇给我朋友媳妇打电话说让她两口子来劝劝!我们本来没什么事了!之后我朋友来了把他打伤了应该构成轻伤2级!我想咨询下和我有关系吗!

损害赔偿
2023-04-15 08:37:5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应当和你没有关系,由你朋友承担刑事责任。
  • 法律方面讲,和你没关系,你并没有要求他帮你打人
  • 您能具体说一下谁把谁打伤了吗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不要求受害人的伤势达到什么地步,只要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就可以处罚。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可以报警,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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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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