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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是一未婚男青年,已有女朋友但尚未登记,我家中已于05年5月出全款出钱为我购置了一套住房,但房产证还要几个月才能办下来,最近女方提出,为了约束二人的婚后生活,提出签订一份协议并去公正处公正,要求双方父母所出所有财产公正为我二人共同所有,但结婚后若其中一方背叛另一方,则财产归一方所有,即假如男方对女方不忠,则离婚时则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所有,反之亦然。我想请问律师这种协议合理么?如果签订这样的协议并去公正处公正,是否有法律效应?这样是否公平?(女方所出财产没有男方多)那么婚前该如何约定,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女方出装修、家电,但是这些东西会贬值,如何保证他们的权益?)如果签订了这样的协议,那么将来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归属?如果双方因为性格不合而非外遇问题离婚又该如何分配财产?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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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2-17 22:03: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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