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问题我感觉不太合适,想请教一下:考虑到孩子学习用电脑,我前年1月9日在青州网通办了宽带网ADSL,年包干是1028元,去年1月9日我又交了一年的包干费用(调整为年580元)。小孩去年到外地工作了,今年我要搬家,再加上按月交纳费用很高,所以今年我就不想再包了,我原以为我只要今年不再续包干费,网通就自然给停了。但没想到我前些天去交1月费电话费时,单子上竟有65元的宽带费(1月份),我认为不合理,当时就没有支付电话费,我说待搞清楚了后再交吧,于是我找了网通的有关负责人,解释是你的包干已经到期,按规定就自然给你转为按月交纳,(按月交纳是每月65元),我回家好不容易找到了当时和网通签的宽带包干合同,上面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仅有在使用期内如政策性价格调高须和客户协商是停还是继续使用方面的内容。(我想合同中即使有也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对此我认为网通做法不合理,也不知是否属于电信欺诈行为(目前全国正在严肃处理电信欺诈行为)?我想按联通、移动、和网通固定电话惯例,应该在合同到期之前一个月用电话通知,这样做是合理的,而网通在不经过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到我2月份交电话费时一次也没通知),就擅自给用户调高到按每月交纳65元是不合理的,况且我是想到期就暂时不再办了。有鉴于此,我个人认为,我以前的宽带合同到期就应该停止交费,所以我今年1月2月份两个65元是不应该交纳的。但我找不到法律依据,因此烦请贵律师在百忙之中帮助解决。由衷的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