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订立的条件有:电子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电子合同的订约主体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法律依据:《电子签名法》第四条
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