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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月3日买的两双百事牌运动鞋(220元一双和224元一双),穿了半个月时间,鞋面弯折处已断裂,故在1月20日送去换货,当时百事公司一位女士接待了我们,把鞋一看就说她要上报公司解决,她称她只是营业员,没权力.(服务态度极差) 尔后,她就把我们推给\"二十一世纪运动城\"楼管来解决.也是一位女士,楼管一看就说鞋面断裂是我们人为因素造成.说不能解决,感觉我们好像欠她钱一样,态度极差.故要百事公司那位自称营业员女士请她公司领导过来当面解决,问她这不知道那也不知道.后要来一小灵通号.(说是她们领导),当时便把两双鞋放置店面,争取年前解决.营业员说等拿回公司检验再说. 回来一打小灵通,原来是空号,这是多大的欺骗啊.因我们需工作,两天后便又去了,那位女士称还未拿去公司.我们要求她尽快年前解决,然后她就说这没办法那没办法,这不知道那不知道的.我们又扫兴而回. 年后也就是2月7日,百事发来短信要我们前去提鞋,我们想年前受的气也算了,只要能再换一双便可.去时,是另外一个小姐接待了我们,也就是当初接待卖我们鞋的那位小姐,她把鞋扔出来就说公司检验是人为因素,所以请我们拿回去,公司不负责.我们气火了,说拿检验报告或一个证明给我们看,那位小姐说没有任何解释和凭证,就是确定人为因素.我们也说要找她领导,她说没有领导,不知道,只知道上次20日接待我们的那个店长.我们这才知道上次接待我们的那位女士是店长,还骗我们说只是营业员.再问那位小姐她们公司地址和电话,也说不知道,还说是新来的不知道.服务态度极差. 争吵之后又叫来另一商场楼管,说要我们自己去检验部门去检验,如是质量问题就过来解决. 其间我们去了检验所,说要消保协会开证明才能检验,而又去消保协会,这一来又一去又折腾两天.我们是有工作的,也要上班,都是请假办这所有的事.这都无所谓了,但还受到百事和楼管的不尊重.我们就气不过了. 检验报告出来是属\"质量问题\",我们再度拿去时,就勿勿说开退单,口头上说道歉就算解决了. 其实我们是不服之前这些来来去去的气,服务态度差,对我们的不尊重和欺骗性. 所以我们要求赔偿这些天的误工费和来来去去的车费,他们说这做不到. 竞然说做不到,鞋现未退.那我们想把他们包括二十一世纪运动城告上法庭.在各媒体公开向我们道歉.赔偿我们的所有损失.

行政纠纷
2006-02-16 15:38: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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