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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上边写无任何劳动纠纷,离职后还能追缴社保吗

劳动纠纷
2023-04-06 13:16: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社保是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影响补交社保。其他是权益是劳动者自愿放弃。
  • 可以确认劳动关系要求补缴。
  • 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后还能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来追讨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义务,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不免除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的义务。法律依据: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后还能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劳动者可通过向劳动局、社保局投诉来追讨社保。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义务,签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并不免除单位补缴之前的社保的义务。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应当自行缴纳,办理离职手续后,要拿到离职证明、社保手册、医疗保险缴纳单,然后,先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注册失业;才能到人社局办理社保转接,就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法律分析:不可以。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如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如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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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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