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幼年时父母离异,我父亲于两年前结识另一女子廖某,但没有正式登记结婚,大约一年半前廖某因其家庭经济困难向高利贷债主王某借款,并说服我父亲做为协助还款人和她一起在借条上签字,借据规定为每月定额还款,我父亲和廖某两人各负责偿还一部分款项,2006年2月初,由于意外问题无法按时还款,因害怕债主报复,廖某潜逃,债主王某便凭借据,带上4名打手上门胁迫我父亲要求还清剩余全部欠款,当时迫于王某的打手的威势,连拨打110后赶来的民警也因无所作为而溜走,最后不得已向亲戚借钱交给王某,事情才告平息,此事给我的家人造成了极大的身体及心力伤害,并对周围邻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