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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罚金已交完还被执行中

行政纠纷
2023-04-02 12:05: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判决罚金在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纳。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金钱的一种刑罚,判决罚金应在允许的期限内分期缴纳或一次性缴纳,罚金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缴纳确有困难的,经法院裁定,可延期、减少或免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被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的,可以进行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在规定的时间里面缴纳罚金。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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