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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我,当时不结算工资,说下个月十五号发放,现在又开始停工换营业执照为由放假,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4-02 19:00:42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拖欠了多少工资,有签订劳动合同吗
  • 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 你好,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您好,您这边入职多久了呢
  • 具体什么情况详细了解下
  • 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被辞退工资一般是现结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解约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双方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在其约定的日期一次性结清工资。公司是没有权利扣压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辞退你没有合法的依据,还应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辞工到期公司不结算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处理
  • 你好,尽快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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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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