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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怀孕了7个月公司临时通知说搬办公室,去别的城市我去不了,我该怎么让公司给我补偿

劳动纠纷
2023-04-01 10:36:43
共有2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情况建议你保留好相关证据,并且向公司说明情况
  • 您好,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另一个公司地点,可以要求赔偿哦
  • 孕妇期可以有权拒绝公司调动。按合同继续履行。
  • 你好,公司搬迁是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跟公司商议处理
  • 是所有人都过去吗?还是个别人呢
  • 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跟我们沟通。
  • 办公地点搬迁到哪里,上班多久了
  • 您好您这边可以到劳动局仲裁
  • 你好,可以视为违法解除的。
  • 你好,请问是怎么搬迁的呢
  • 你的咨询我打电话给你分析
  • 您 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怀孕了公司劝退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工作年限×解雇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公司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公司搬迁时,是在哺乳期内的,赔偿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确定:如果搬迁至市外,员工自己选择不去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但不会因为哺乳期而额外多付补偿金。如果市内搬迁则没有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搬迁,孕妇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如果是在本市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上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正式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你这个可以申请被迫离职,要求补偿
  • 你好,请问有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 公司搬迁孕妇不去的,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你好,怀孕期间调离别的城市是违法的,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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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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