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诉讼费,原告起诉时通常均会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的,具体如何承担,则需要法院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判决由谁来承担,败诉方承担原则性规定。对律师费,则要分以下情形予以介绍:
(一)法律、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例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
(二)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则在起诉或
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法院对此约定的审查非常的严格。原告在起诉时须提交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
委托合同和律师事务所开具的律师费发票作为律师费支付的
证据。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