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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待岗工人,待岗期间有工资,至今未通知上岗工作,已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因个人原因我想离职,公司不给办理辞职要求我把待岗工资退回,

劳动纠纷
2023-03-24 19:31: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劳动者可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劳动者在一个月内经书面催告仍拒绝续签劳动合同的,会被用人单位辞退。劳动合同到期后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一般来说,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的,属于解除劳动合同。但若是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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