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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能否适用留置权?

房产纠纷
2023-03-13 19:0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对于租赁的房屋行使留置权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2、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3、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4、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 法律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留置权可以适用于财产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四十九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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